正章14年一月十一日,后宫婕妤杨氏诞下第三皇女。六日后,皇上赐其封号顺和,是为顺和帝姬。同时为牵制杨氏一族,晋常在赵氏为才人。如此结局,真使朝廷后宫上下几家欢喜几家愁。忧愁杨家得势的家族小小地缓了口气,后族符家自然是抱着极大的希望,盼望自己家出来的皇后能诞下嫡长子。然而当今皇上二十有二,膝下却仍无可以继承皇位的皇子。没有子嗣,对于当政的皇帝而言是几乎致命的软肋。于是,有些不得志的臣子开始思考起今后的动向。要知道,一朝天子一朝臣,刘邦称帝,有了吕氏一族的兴盛,唐太宗登基,长孙家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么谁能豪赌一把,看看大周的玄武门是否有变?甚至一跃成为开国重臣?大周朝廷暗流涌动,人们纷纷想起曾经呼声甚高的先帝长子,毕竟他已然有一个王子,彼此心里的算盘打得噼啪响。诸多当年对太后有偏议的老臣,以及齐王妃的娘家随国公开始频繁出入齐王府。然而明面上另有一件大事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正章14年一月十九日,皇上下诏任命在江南税银案中立有大功的洛临君为重庆知府,楼归远转为布政司参议,董仲合为重庆同知,赵北赋晋为兴元府守备,闻人傅桥另授雅州总督,掌管一省文武官权利。两进的小院,只一侍奉笔墨的小厮,一伺候女眷的媳妇子,对于一个出身大家士族的四品官而言,着实寒酸。来人不过简单一身青衫,然而步履沉稳,自有浑然天成的自信和力量。信步走进书房,不出意料地看到即将赶赴重庆的知府洛临君正在收拾桌案上的书籍笔砚。“洛大人离京,松房怕是得两三年不能见到大人了。”洛临君头也不抬,继续忙着手头的活计,“卿只要一直心系天下,掌权为民,那么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学生谨记。”楼归远微微一笑,曾经师从翰林学士,即便如今官位直逼洛临君,他依然心存敬重之心。然而楼归远志向喜好与洛临君相投,二者关系与其像师生,更像忘年之交,“另外,我想提醒大人一句,江南一案大人已经得罪户部侍郎,连带整个江南豪贵都受了不少损失。此次外放,又是董家人为同知,还请大人多加留意。”“临君自问行事无愧于天地。”他缓慢且坚定道。楼归远暗叹,老师一心为民是好,刚正不阿也是一个清明的朝廷所需要的,可惜性格过于耿硬,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松房只是想告诉老师一句,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董氏一族结党营私之盛,绝不是只有同去的董仲合这么浅显,下次再有刺杀,我远在千里之外,只怕爱莫能助。”“那么,临君就是为一方百姓而死。”他毫不犹豫道。房中静了一会儿,只闻火盆中火星飞溅的声响,噼啪地敲击在铜质的盆壁上。洛临君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问道:“听说礼部尚书朱衡铭有找过你?”“呵,他许我大理寺少卿,无非是为了齐王。”他冷笑,拿起了桌上的镇纸把玩起来,“齐王是前朝温裕皇后养子,当年太子之争的时候,朱家就力保齐王。不过,当年齐王无缘东宫,如今更是和龙椅差了十万八千里。”“你知道就好。头科状元,才华横溢,以你的能力,当个五品官是有些委屈,可是不能为此自毁羽翼。”洛临君认真道。他哈哈一笑,说不清是玩笑还是认真,“此言差矣,松房不过21,五品参议刚刚好,再往上就过了。况且……”他不屑地一哂,眼睛里闪现勃勃的傲气,仿佛泰山初升的红日,带着耀眼的光芒,“区区大理寺少卿又岂能买动我楼归远,松房不才,然而自幼学天下经纬之道,即便不能纵横睥睨,指点江山,但求能济世救民,为国效力。”正章14年一月31日,杨婕妤册封为贵嫔,封号庄,迁入昀昭殿,为畅安宫之主。此外,清河王率朝廷新拨下来的一万士兵连带原先的2万人马前往矩州,与雅州闻人傅桥联袂代替忠义侯李佑行讨伐燕国。青黛色的羽毛比手掌还长,亮丽挺拔,迎着山风微微颤动,散发着一种古怪的香味。那是赫赫草原上苍鹰的尾羽,浸入特殊的油中超过49天,一旦引燃,会有浓烟冒出,能够持续一天一夜,而且不是普通烟雾的散开,是像一个笔直的柱子直冲云霄,方圆百里都能清楚看见。“我们赫赫人经常用它传递消息,哪,送你一个。什么时候想来关外骑马,用这个联系我,只要是我们部落的人看见了,就会告诉我。”穆青沙临走前送给明檀。此人虽然无赖,但在明檀眼里,却是再豪爽不过的朋友了。当即答应,顺便想到穆青沙经常说的话,旋即问道:“这就走?你不是说要找中原的温柔女人做萨里玛吗?”赫赫语里,萨里玛是妻子的意思。穆青沙点点头,然后无辜道:“没办法,七哥说的,帮完你们周朝人,就得立马回草原。不过,有空的话,我一定得下趟江南找一个温柔漂亮的萨里玛。”这种人啊,是典型的关外人脾气,明檀心里想道,手里把玩着那支羽毛,又看看策马在她身侧的予涵,心里欢喜而满足。予澈说的不错,留在中原,太好了。夜里给后背和其它好得慢一点的地方上药。那条巨大的伤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暗黑色的硬痂脱落后露出细嫩的粉红新肉。明檀够不到自己的后背,因此一路都是予涵替她上的药。感觉不对,她回头,发觉予涵手里拿的不是穆青沙送的膏药,奇怪道:“怎么换了?我记得穆青沙送来的药还有半盒呢。”“已经脱痂了,换别的药好得快些。”予涵淡淡道,“那支鹰羽收起来吧,这几天尽看见你玩着,别弄丢了。”听他说话有些硬邦邦的感觉,明檀觉得不对劲儿,细想了一会儿,小心试探地问道:“涵,你不是在……吃味?”予涵手一抖,然后脸上微红地别过头,“没有。”欲盖弥彰!明檀心里道,只是脸上再也忍不住地笑了起来,予涵吃味了,她伏在被铺之间闷闷笑着,心里真是开心啊。若不是予涵还在给她抹药,她真是高兴地想打个滚。“鹰羽再好,那是我好朋友送的,但是只有合欢啊,才是我最最爱的哪。”待膏药涂好了,她忽然揽住予涵的脖颈,吃吃笑道。予涵无奈地看着她,展臂环住明檀,“第一次知道,原来我的气量实在很小。”明檀心中顿起波澜,又暖暖的如融化的一汪春水,这句话,她实在喜欢。然而左胸一紧,疼得她大抽一口气,脸色立时煞白,予涵紧张道:“怎么了?伤口疼?”“不是。”明檀调整自己气息,缓解胸口疼痛,“那一刀离心脏太近,每次心里波动太大,就开始疼。”予涵心疼地想抚上她的左胸,又怕触动什么地方让明檀更疼,那个血淋淋的创伤,是为了他而承受的。明檀看他的手虚碰着自己的衣襟,隔着衣物,几乎感觉不到,从他的眼中看到除了疼惜,自责,就是无法消弭的哀伤。她轻快一笑,“别这样,我没事。当时真真好运,毫厘之差避开了要害。”“有人救了你。”予涵叹息一声,沉静道:“有人在远处弹开刀锋,以致刀刺过来的方向偏差了不少。”明檀惊讶,心头漫过难以言喻的阴冷,“是谁?”“不知道。当时情况太乱,可能是大周的士兵吧。”“你这样,倒让我想到一些事儿。”明檀手撑着下颚,目光飘向右上方,静静回忆着,“我曾经给雪魄讲过在西域被强盗抢劫。那时是和商队的首领顿英一起的。对付那些杀人如麻,对沙漠地形了如指掌的强盗,唯一的方法就是在被追上前进城。那次顿英带得货物比较多,所以我们的动作就慢了不少,一路上纵马狂奔,没一个人敢回头,只要稍停顿一下,就会被追上数十丈。我没和雪魄说的,就是在离约昌城有一两里地时,我回头看了一眼,结果发现,追逐我们的强盗早就没了影儿。”她蹙眉,抿了抿嘴唇,“这件事很蹊跷,因为西域沙漠的强盗多强韧不屈,有着超出常人的耐心和执着。毕竟一次追杀要耗费他们不少时间精力,徒劳而返不仅消磨他们的粮食饮水,同时也会降低他们的士气。这和狼群捕杀猎物是一样的。所以不坚持到最后一刻,他们是不会无端放弃。”想起过去了有三四年的往事,感到实在费解,一联系起这个伤口,好像是老天爷特别眷顾她似的。明檀扑哧笑了出来,眉眼间短暂的灰暗转瞬被孩子气的笑容取代,“大概真是我命大吧。”予涵凝视她的伤口,陷入沉思,然而不一会儿就被明檀打断了。“二月中,咱们就会路过邵州吧。”她忽然问道。“嗯。怎么?想去清灵居?”予涵拂起她落到肩头的散发,温柔问道。“可不是为了我,是为了你。”明檀欢喜道,“我们去见师父吧。”予涵眼中满是惊喜,仿佛万千星辰坠入他的眼中,温和的笑容浅浅泛起在他清隽的脸上,“好,一切都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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